廈門公司注銷為什么一定要登報
發布時間:2020-08-29 16:19:20 作者:廈門創企銷客 點擊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186條規定,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,并于六十日內在省級以上報紙上公告。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,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,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。所以公司注銷要在報紙媒體上做注銷公告
公司經營的過程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,當一家公司的所屬人決定不再運營公司主營業務時選擇關閉公司,那么這個時候公司的所屬人可能會選擇注銷公司來結束這一切。注銷公司的手續和時間比起注冊公司來要多非常多,而且異常繁瑣。個人自己前往注銷公司的時候經常會遇到,您需要先將您的稅務清算后進行登報公示。
注銷公司為什么一定要登報?
當某家公司不再運營后選擇注銷,根據我國最新《公司法》規定,當公司所屬人注銷公司申請開始后需要成立清算組,清算組應當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公司債權人,并于六十日內在省級以上的報紙上公告,記住一定是要省級以上的,公司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,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注銷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,即公示主要是為了讓公司的稅務債權的清算,所以注銷公司一定要登報。
備注:本文廈門公司注銷為什么一定要登報均來自網上公開信息,您可以聯系廈門創企銷客在線客服進行修改或者刪除。
- 上一篇:廈門公司注銷注意的稅務問題
- 下一篇:廈門注銷公司車輛怎么過戶?